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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字号:[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4)浙0503民诉前调1193号

 

2024年2月5日,本院受理浙江中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中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浙江中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前,向浙江中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及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567号龙鼎大厦八楼;邮政编码:313000;联系电话:沈律师18367286110/孙律师152682523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至 16:30)。

浙江中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立即向浙江中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预重整案如需召开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形式等,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