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浙0503民初3876号 柳仁杰,男,1987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泰顺县三魁镇柳埠村柳厝。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泽安与被告柳仁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张泽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泽安负担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张永成法官 联系电话:0572-302672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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