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浙0503破8号之一 2018年8月3日,本院经执行转破产裁定受理了浙江远东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管理人出具的报告,截止2019年7月16日,除管理人账面反映的相关法院拍卖余留款人民币1088632元外,浙江远东快速电梯有限公司已无其他资产,其已确定的负债总额为21039895.66元,且均已到期,已严重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7月16日裁定宣告浙江远东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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