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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09-14 字号:[ ]

  附件1: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

  一、南浔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依法受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及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予以再审。

  4.依法审判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9.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预算包括:南浔区人民法院本级预算、院属事业单位南浔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预算。

  二、南浔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收入决算合计477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74.01万元,占99.97%;上年结转收入1.63万元,占0.03%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支出决算4774.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72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77万元、农林水支出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82万元、其他支出6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482.27万元,项目支出2291.74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1.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310.1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51.5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法律宣传等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事务224.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事务3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案件执行活动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事务14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建设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303.38万元,主要用于装备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21.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183.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64.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6.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事务1.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指导员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61.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事务632.0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机关的项目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37.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15%主要用于上级机关来浔进行调研、考察、培训、会议及兄弟省(市、区)法院来浔考察交流工作等接待支出。减少原因是控制接待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2130人次,共计37.76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50.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7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开展执法办案及公务活动所需的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本年车辆无增加减少。

  三、名词解释

  (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支出科目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15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按支出功能分类)
项 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47,740,104.01    
    一般公共预算 41,433,647.24    
    政府性基金预算 6,306,456.77    
二、事业单位专户资金      
三、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其他收入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7,233,960.39
    20405 法院  
    2040501   行政运行 13,101,266.5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5,00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2,248,48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3,120,057.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4,000,00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033,842.12
    2040550   事业运行 1,215,314.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34,587.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34,587.8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17,663.05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48,656.4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69,006.65
    213 农林水支出 15,600.00
    21301 农业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15,600.0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2130799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18,236.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18,236.00
    229 其他支出 6,320,056.77
    22999 其他支出  
    2299901   其他支出 6,320,056.77
本年收入合计 47,740,104.01 本年支出合计 47,740,104.01
六、上级补助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16,266.01   结转下年 16,266.01
 其中:专项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转 16,266.01    
收 入 总 计 47,756,370.02 支 出 总 计 47,756,370.02
 
— 1.%d —

  

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合计 47,740,104.01 24,822,724.89 22,917,379.1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0.00      
20405 法院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3,101,266.57 13,101,266.57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5,000.00   515,00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2,248,480.00 0.00 2,248,48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3,120,057.00 0.00 3,120,057.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4,000,000.00   14,000,00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033,842.12   3,033,842.12  
2010650   事业运行 1,215,314.70 1,215,314.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34,587.80 1,834,587.8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21005 医疗保障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48,656.40 648,656.4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69,006.65 69,006.65    
213 农林水支出 15,600.00 15,600.0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0.00      
2130799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18,236.00 1,618,236.00    
229 其他支出 0.00      
22999 其他支出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6,320,056.77 6,320,056.77    
 
— 2.%d —

  

  

   

2015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759,465.4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续)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101 基本工资 1,490,274.75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102 津贴补贴 5,576,634.25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103 奖金 4,658,772.00 30,226 劳务费 1,200.00 30,403 财政贴息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924,879.53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106 伙食补助费 748,800.00 30,228 工会经费 5,00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107 绩效工资 517,588.90 30,229 福利费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42,516.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5,848.89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201 办公费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202 印刷费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19.29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203 咨询费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60,953.8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204 手续费   30,301 离休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205 水费 1,939.60 30,302 退休费 1,816,730.80 31,006 大型修缮  
30,206 电费   30,303 退职(役)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207 邮电费 61,490.00 30,304 抚恤金   31,008 物资储备  
30,208 取暖费   30,305 生活补助 15,600.00 31,009 土地补偿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306 救济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211 差旅费 15,600.00 30,307 医疗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308 助学金   31,012 拆迁补偿  
30,213 维修(护)费   30,309 奖励金 16,70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214 租赁费   30,310 生产补贴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215 会议费   30,311 住房公积金 1,805,102.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216 培训费   30,312 提租补贴   399 其他支出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313 购房补贴   39,906 赠与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821.00      
 
— 3 —

  

  

  

  

  

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单位名称 总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栏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  计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47,756,370.02 16,266.01 47,740,104.01 41,433,647.24 6,306,456.77              
                         
                         
                         
                         
                         
 
— 4.%d —

  

  

  

2015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单位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47,740,104.01 19,488,460.11 5,334,264.78 22,917,379.12      
               
               
               
               
               
— 5.%d —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决算数
合   计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2.公务接待费 377,559.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07,797.3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07,797.35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