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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2-22 字号:[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

  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依法受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及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予以再审。

  4.依法审判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9.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预算包括:南浔区人民法院本级预算、院属事业单位南浔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预算。

  二、湖州市南浔区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6年收入预算 2967.0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88.88 万元,占97.36%;上年结转收入 78.14    万元,占2.6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6年支出预算 2967.0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190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32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183.5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599.27 万元,项目支出1184.2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行政运行()1905.5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基本支出及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及怃恤()191.3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项)72.75万元。主要是用于法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项)10.06万元,主要是用于院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187.32万元,主要是用于法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诉讼费安排的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及执行业务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全区出国(境)费用预算额度实行区级统留,不分配到各部门和镇(开发区),经批准公务出国后再追加“三公”经费额度。

  2. 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3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机关来浔进行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公务及执法办案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机关预算单位开展执法办案及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6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南浔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888.88 一、公共安全支出 1905.54
    一般公共预算 2243.38 法院 1905.54
    政府性基金预算 645.50 行政运行 849.44
二、专户资金   案件审判 535.20
三、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案件执行 376.52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事业运行 144.38
五、其他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1.3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9.79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9.79
        抚恤 1.56
         其他优抚支出 1.56
本年收入合计 2888.88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2.81
六、上级补助收入       医疗保障 82.81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行政单位医疗 72.75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医疗 10.06
九、上年结转 78.14 四、住房保障支出 187.32
其中:专项结转 76.52     住房改革支出 187.32
     政府性基金结转 1.62         住房公积金 187.32
     其他结转   五、其他支出 600.00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00.00
             诉讼费安排的支出 600.00
收  入  总  计 2967.02 支  出  总  计 2,967.02

2016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部门名称:南浔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总计 2,243.38 1,495.78 747.60  
204 一、公共安全支出 1,781.89 1,034.29 747.60  
20405 法院 1,781.89 1,034.29 747.60  
  2040501   行政运行 847.96 700.36 147.60  
  2040504   案件审判 535.20 235.20 30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300.00   300.00  
  2040550   事业运行 98.73 98.73    
20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1.35 191.3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9.79 189.7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9.79 189.79    
20808 抚恤 1.56 1.56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1.56 1.56    
21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2.81 82.81    
21005 医疗保障 82.81 82.8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72.75 72.7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0.06 0.06    
221 四、住房保障支出 187.32 187.3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87.32 187.3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7.32 187.32    

2016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名称:南浔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01 基本工资 198.82
30102 津贴补贴 502.69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95.69
30215 会议费 12.22
30216 培训费 30.54
30217 接待费 38.30
30228 工会费 41.00
30229 福利费 36.15
30226 劳务费 52.00
30201 办公费 24.98
30207 邮电费 6.24
30229 伙食补贴 77.04
30302 退休费 178.14
30304 抚恤金 1.56
30307 医疗费 11.65
30314 住房改革支出 187.32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4
  总计  
  1,495.78

2016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南浔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   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专户资金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总计 2,967.02 78.14 2,888.88 2,243.38 645.50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967.02 78.14 2,888.88 2,243.38 645.50              

2016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南浔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967.02 1,183.53 599.27 1,184.22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部门名称:南浔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198.3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8.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