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文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发布会
司法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稿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4-05-16 字号:[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司法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起,我院就将司法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全院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探索司法公开举措,力求司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在中国社科院关于“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的独立测评中,我院列全省103家法院第11位,社科院专家专门来院调研有关做法。近日,我院何晓红院长还在全省深化阳光司法工作推进会上向全省法院介绍经验。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与上级法院的指导,党委政府的支持,代表委员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关心密不可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是介绍我院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也是求教于方家,希望各位领导、嘉宾和媒体朋友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下面将我院推进司法公开的情况向大家作简单介绍。

  一、三大信息化公开平台基本建成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单项信息发布的传统公开方式已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地公开司法信息已成为必然之选。为此,我们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全力打造体现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特色的司法公开平台。

  (一)门户网站平台。作为新时期法院司法公开的主要窗口和重要途径,201110月,我院建立门户网站,并在两年多的运行过程中逐步完善。目前,网站设有12个一级栏目40余个二级栏目,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域名http://nanxun.zjcourt.cn:88或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南浔区人民法院”进入网站主页,法院基本概况、联系方式、法官名录、裁判文书,诉讼指南、开庭公告、审判信息、执行信息等各类重要司法公开信息均可查阅,并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网上立案申请、在线投诉咨询、诉讼费用计算、法律法规查询等在线司法服务。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和完善,我院门户网站基本做到了内容完备、层次清晰、更新及时、使用便捷。

  (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一直以来,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主要通过来院或电话咨询、调取卷宗等传统手段,存在诸多不便。为此,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高效快捷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是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信息查询平台与门户网站有所区别,它是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电子档案查询系统等多个平台的综合,以为当事人提供快速便捷的个案信息查询为主要目的。

  第一类是未结案件信息查询。每件案件自立案起的每一个审判流程节点,均同步录入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并导入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案件当事人可凭查询密码通过我院门户网站登入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立案、保全、管辖异议、鉴定评估、开庭、宣判、执行等案件进展情况一目了然。

  第二类是已结案件信息查询。自2013年起,我院改革通过借阅纸质卷宗进行信息查询的传统方式,全力开展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即将所有诉讼文书全部扫描成电子版,并同步录入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当事人和代理人可在档案管理人员帮助下通过电子档案查询系统查阅卷宗,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度。下一步,我们的电子档案系统还将实现全省法院异地联网查阅,异地当事人查阅我院卷宗,只需到所在地法院即可完成,便利性更强。

  (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窗口,是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感受。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39月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400平米,设有立案窗口6个,导诉台、咨询窗口、法律援助专席、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判后答疑室、小额速裁庭、当事人休息区等一应俱全。中心配备案件自助查询机、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栏等信息化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来访导诉、诉讼指导、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官约见、案件调解、小额速裁、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执行催告、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缴费退费、立案审查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二、信息公开全面到位

  平台建设是司法公开的基础,而司法公开要真正落地,信息公开是关键。为此,我院从审判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方面内容着手,力求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获取全面、客观、真实的司法信息。

  (一)审判信息公开。去年下半年,我院在全省率先创新编制《阳光司法工作操作规程》,建立细致全面的个案信息公开标准。一方面根据个案情况,明确必须公开的审判执行节点信息,通过文书送达、书面告知等方式充分向当事人公开,明确相应文书、送达情况及有关记载入卷项目45类,供当事人调卷查阅;另一方面依托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个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必须录入的75项节点信息和录入时限,并与网上案件查询平台有效对接,确保当事人实时查询案件审执进度。此项工作受到省高院领导和社科院专家的重视和肯定,《操作规程》向全省法院印发,为推进全省司法公开工作提供借鉴。除个案信息公开外,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我院积极通过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也取得良好效果。

  在细化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我院高度重视庭审规范化建设和庭审过程全面公开。目前,我院已建有数字法庭9个,基本实现全部案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在市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室,实现庭审全程录制、远程旁听、永久保留,并尝试在门户网站公开庭审录像。另外,在执行过程公开方面,为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选择重点执行案件全程录制执行全过程。庭审和执行过程的录制和公开,标志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走上了新的台阶。

  (二)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文书作为直接承载审判活动、体现审判结果的“司法产品”,将其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的检阅,对于促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我院自2012年下半年起,逐步尝试将部分生效裁判文书在门户网站公开,目前已步入常态化轨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7类案件外,其余生效裁判文书均在互联网公布。公众查阅裁判文书,可登入我院门户网站、浙江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三大网站,每个网站公布的文书均有专门的分类,并提供检索功能,可依案号、法院、案件类别、审判程序、结案日期等便捷的检索方式或直接输入关键字,有针对性地查阅裁判文书,还可对裁判文书进行点评或纠错。

  (三)执行信息公开。2012年起,我院逐步探索依法全面公开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程序终结的所有节点与期间信息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执行案件情况等各类执行信息。

  在公开方式上,除通过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向申请人提供执行案件进度查询服务外,还通过多种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如在门户网站设立“曝光台”,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浙江网等平台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将执行标的物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处置是执行信息公开的关键一环。我院自去年开始全面启动“公开透明、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即借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处置执行标的物。目前已完成拍品90件,总成交额6651.65万元,成交率达81.4%,为当事人省下佣金150.79万元。任何人均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围观或直接竞拍拍品,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充分实现标的物价值最大化和当事人成本最小化。我院的首个网拍标的物,围观人数达到21820人。去年,我院集中对80处房产进行网拍,当天成交78单,创网拍单日成交量新高。网络司法拍卖的作用正在得到越来越显著的发挥和体现。

  三、保障机制全面落实

  推进司法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来支撑。为此,我院构建了标准化的组织架构、制定了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并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让司法公开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一)构建组织架构。建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领导小组与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与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之间的层级工作管理和协调配合机制,为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于今年初出台《关于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阳光司法的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明确方向、制定规则,成为我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确保司法公开工作按计划落实、推进。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司法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全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将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形成司法公开的倒逼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司法公开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体开展良性互动,利用新媒体技术和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让深化司法公开的举措为公众知悉,受公众检验,被公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