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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哥法官工作室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4-04-20 字号:[ ]

水哥法官工作室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为圆满完成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的任务,提升辖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双林人民法庭以水哥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对所在辖区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进行业务指导,对口包干。辖区共分为莫蓉、镇西、苕南、旧馆、石淙及双林镇区6个片,各工作室站点值班人员即为该片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每月对所在片区进行业务指导不得少于一次。

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包括:案件、纠纷排查,审理中及审理后案件的信息反馈,个案的调解指导,近期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并要求就指导情况在相应的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三、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形式:既可以是应相关组织要求进行小规模授课,也可以使疑难问题商讨,还可以是对个案调解进行指导。

四、水哥法官工作室对所在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统一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的组织方式可以全辖区统一,也可以分片进行。

五、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受到人民调解组织要求商讨疑难案件,应立即答复,如需到场指导或一时答复有难度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场或答复。

六、各工作室成员印制指导调解联系卡,载明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审判专长,发放到每个基层调解组织负责人,方便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七、根据案件在当地的影响,适时巡回开庭,各巡回法庭所在地的人民调解指导员每年巡回开庭不少于一次。

    八、落实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每年办理邀请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或由人民调解员要求法庭出具调解书的案件不少于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