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哥法官工作室法律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延伸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水哥法官工作室服务群众的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开展“送法律书籍上门、送法制课上门、送法律咨询上门”的“三送”活动。
第二条 开展“法律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的“五进”活动。
第三条 将“三送”、“五进”有机结合,每年不定期向村庄、社区、企业、机关、学习赠送法律书籍,衣物进行法制培训讲座,义务进行法律咨询。
第四条 不定期向双林法庭辖区内的村庄、社区、企业、机关、学习、学校赠送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根据村庄、社区等生产生活的不同特点,对法律书籍进行筛选,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书籍。
第五条 不定期向双林法庭辖区内的村庄、社区、企业、机关、学习、学校提供相关法制培训讲座。培训内容为:宪法规范、民事法律法规、经济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刑事法律法规等。
第六条 不定期向双林法庭辖区内的村庄、社区、企业、机关、学习、学校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与上述部门或单位的联系机制,制定法律咨询服务计划,以流动咨询、定点咨询、预约咨询、定期咨询等形式全面开展法律咨询工作,为各阶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 建立法律服务活动效果反馈机制。及时向各村庄、社区、企业、机关、学习、学校等搜集反馈信息,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制度。
第八条 加强调研,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力求使法律服务活动紧跟形势,密切联系群众所需,建立不断完善的法律服务制度。
第九条 视情况对法律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或问题以展板、画册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
第十条 按照分片包干原则明确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建立法律服务活动的相应台账,详细记录服务活动开展的时间、内容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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