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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人民法庭1+4联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3-12-24 字号:[ ]

双林人民法庭1+4联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本着纠纷化解终于放、综治工作常态化、协同司法的理念,结合我庭实际,现就1+4联动工作制定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1+4”,具体是指由人民法庭牵头,联合下辖三个镇(双林镇、旧馆镇、石淙镇)的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劳动服务所共同建立司法沟通协作机制,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二、建立人民法庭与4部门的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的沟通机制,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由法庭牵头,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各方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事前共同制定预案,事中相互协助处理,时候交流总结,共同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对于其他4部门需要人民法庭协调处理的突发事件,积极派员参与事件的处置。

三、建立“1+4”联系会议制度,联动各方明确要求首席代表(或另行制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联动事宜,参加每月召开的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发现纠纷,及时通报,共同解决。

四、根据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庭组织联动各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调研交流会议,开展研讨和学习交流,探索协同司法、联动工作新局面。

五、本工作制度自20101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