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本中心将提供如下八个方面的诉讼服务及相应的便民措施:
一、诉讼引导。中心在大厅入口处设有导诉台,由导诉员负责对来访群众进行接待引导。根据您的来访诉求,将引导您至相应的区域。若在参加诉讼活动时有什么要求、困难,均可向导诉员进行咨询。
二、立案审查。中心负责对属于本院管辖范围的案件进行接收、审查,依法办理立案手续、收取诉讼费用。您可在中心递交民商事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执行等诉讼材料。
三、立案调解。中心设有调解室,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若您有调解意愿,可向中心申请对纠纷进行调解。
四、司法救助。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决定诉讼费的减、缓、免除。经济困难,特别是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等当事人,可向中心申请司法救助。
五、查询咨询。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您可通过窗口接待、登记本、触摸屏、电话、自助设备查询等手段和形式,查询承办法官及审判庭、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等,也可在中心向法官咨询法律疑难。
六、材料收转。中心负责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转交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您只需在中心提交相关诉讼材料,并填写材料收转联系单,注明接收法官及所在部门即可。
七、判后答疑。中心负责安排法官对案件当事人就生效裁判进行答疑。您可在中心提交判后答疑申请并注明联系方式,中心衔接好后通知原承办法官、相关审判庭在判后答疑接待室为您答疑释惑。
八、信访接待。中心设有信访接待室,安排资深法官进行来信来访、接待群众。您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解决您的法律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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