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12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2年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要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八项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促进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司法工作公正和效率,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一)加强党总支及支部建设。3月份进行院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吸纳年轻党员进党总支担任委员,4月份将对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增强党总支及各支部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总支的表率示范作用,年内要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传达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新文件精神;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剖析,扎实整改;不定期召开总支工作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确保党总支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 “三会一课”活动,做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党日活动,对创新党日活动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并在本院内网党建网栏目上投稿宣传; 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及民主生活会1次,每半年开1次党课。要积极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努力创建领导重视支部工作规范化、党组织工作机制规范化、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政治思想工作规范化、工作作风规范化的党支部。加快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对思想好、成绩突出、作风正派的同志,党组织将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加以重点培养。
(二)加强青年党员的培育工作。一是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坚持对青年党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在各业务庭不定期轮岗,由资深党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提高青年党员的党性素养及业务能力。定期安排青年党员到基层法庭、信访窗口、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等与群众“打交道”较多的岗位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搜集社情民意,历练工作作风。鼓励青年党员投入调研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二是强化激励搭建成长平台。定期在青年党员中开展“党员之星”、“先进党员”等评选活动,建立党员业绩档案,摆脱“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树立“讲实绩”的用人导向,大胆提拔任用能力突出的青年党员,及时选拔符合条件的青年党员进党总支,不断提高青年党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早日成为法院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三是人文关怀解除后顾之忧。营造张弛有度的工作氛围,以法院文化引导、约束、凝聚和激励青年党员的思想和行为。成立球类、登山等兴趣小组,丰富业余生活,舒缓工作压力,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解除青年党员的后顾之忧,促使青年党员安心工作,扎根南浔。
(三)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于12月份评选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党员7名(平均每个支部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在院党总支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中产生)。要有条不紊地落实优秀共产党员沈阿水同志先进事迹培育宣传工作,并号召全体党员向沈阿水同志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率先贯彻落实,并将该活动拓展至党员自身活动,要通过思想建设使我院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要在工作中确立和强化政治、和谐、法治、民本四种观念,要着力提高党总支、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定法院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开展专题学习。各支部要借助“星期一夜校”学习平台,采取案例探讨、PPT展示、专题讲座、集中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党的十八大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年不少于2次(原则上定于6月份和9月份),每次学习均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
(二)组织群众讨论。要在党员干部内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征文活动,围绕“为什么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什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我该做什么”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大讨论,4月底前每位党员撰写1篇体会文章,每个支部撰写1篇讨论总结材料,并挂内网公示。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全面查摆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思想、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和操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党员自查、同事帮查、群众访查、领导督查等形式,梳理发现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查找症结根源,落实整改措施,每名干警和各部门均要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在5月底前全部挂内网公示,全力营造全体党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整改落实。组织干警剖析案例,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深刻领悟党员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上的本质要求,深刻吸取执法不公正、不廉洁、乱作为带来的教训,使广大党员自觉地把廉洁公正作为基本政治标准和职业道德底线,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以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一)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深入开展以“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和加强能力建设”为主的 “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在队伍素质、作风效能、服务能力、推动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月底前分别召开一次党总支会、支部书记例会、全体党员大会,动员全体党员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8月底前深入查找各支部和党员在作风纪律、司法能力、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10月底前各支部和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座谈、调研、反思的基础上,对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和全面总结,形成本支部综合分析材料,挂内网接受全院干警的评议,巩固、深化此次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二)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周)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及法庭庭长、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宣讲教育,由院领导或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为全院干警上廉政课,分析形势、敲响警钟、部署任务;以部门为单位举行廉政承诺(宣誓)活动,部门干警在廉政承诺书(公约)上签字,面向党旗、国徽宣誓,重温入党誓言、法官誓词,并集中学习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和领导讲话、交流心得体会,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教育、法院文化和廉政文化教育。
(三)建立常态化廉洁教育机制。将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作为常态化机制,加强日常党风廉政建设,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律》等党纪,并不定期收看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切实教育全体党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法院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重点,提升党员服务群众能力。
(一)立足本职,服务群众。党总支、各支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司法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各审判业务庭、人民法庭的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强化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真正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过程。要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延伸职能,服务群众。党总支、各支部要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5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联系村和联系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并着重做好“三个一”,即组织1次深入服务,努力帮助企业和基层应对复杂形势,缓解要素制约,优化发展环境;排摸1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基层反映强烈或久拖未决的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整改化解;联系1批党员群众,每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一户困难户、一户个私业主、一户种养大户或一户党员中心户,通过固定联系深入听取意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